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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村落共同体: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 ——来(6)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7-1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2]秦晖:《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载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1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页。 [13]李文治:《明代

[12]秦晖:《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载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1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页。

[13]李文治:《明代宗族制的体现形式及其基层政权作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冯尔康:《清代宗族制的特点》,《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第3期;曹凤祥:《论明代族田》,《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6期;王志龙:《倡导、激励和保护:清政府的族田政策》,《江海学刊》2014年第6期。

[14]李国庆:《关于中国村落共同体的论战——以“戒能—平野论战”为核心》,《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蔡磊:《中国传统村落共同体研究》,《学术界》2016年第7期。

[15]农业部经管司:《全国2014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支情况——2014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之四》,

一、现象与问题近年,我们正在迎来“再造乡村集体经济”的时代浪潮。2012年以来,连续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强调要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①。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相关工作。在对中国未来几十年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继而,在党的十九大以后第一个“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月12日颁布)中,更是5处提到集体经济,所涉主题涵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民自治、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此外,对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视,还体现在各主要涉农工作部门纷纷将集体经济作为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议题②。实践层面,我们看到各地围绕着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纷纷密集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文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有力推进。本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认识和理解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各地密集部署和推进的“再造乡村集体经济”浪潮?“再造乡村集体经济”的具体路径是怎样的,特别是对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没有快速城镇化的牵引,没有工业经济的拉动,集体经济从哪里来?如何让农村集体经济积累,服务于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我们认为,新时期“再造乡村集体经济”的时代潮流,需要置于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变迁的历史长时段视域下考察,根本意义在于为解决伴随着市场化、城市化进程而产生的“村落共同体”衰败问题提供方案。新千年以降,新一轮的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为“再造乡村集体经济”提供了有力的外部环境支撑,各地可以据此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的实现路径。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将为找回“村落共同体”提供社区公共财力基础,如果对乡村集体经济收入善加管理和利用,将能够有效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优化和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二、“村落共同体”运转的公共财力之基“村落共同体”的衰败,或许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村研究中最具普遍性的理论意象之一,是关于流动性背景下中国村庄研究的一个核心诊断③。研究者提出,在城乡构造剧烈变迁过程中,乡村社会的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生计结构、阶层分化、价值观念和行为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动,村落“空心化”④、“原子化”⑤对传统乡土秩序与团结产生着严峻的挑战,村落共同体意识渐趋衰微。诚然,如果我们坚持对“村落共同体”持某种浪漫主义的怀旧情绪,仅仅将“村落共同体”视作建立于传统农业生产生活组织方式基础上的共同情感、归属意识,以及社会秩序与文化观念,那么在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快速崛起的过程中,“村落共同体”确实无可避免地衰落了。但当我们把“村落共同体”视为共同意识、公共精神、互惠与协作,以及共享公共产品的供给与维护,并激活社会联结,塑造社区团结与秩序,那么对于“共同体”衰落的命题,就需要重新审视和对待,继而找回“村落共同体”就有了足够的理由和必要性。基于上述认识,知识界从不同角度讨论如何复兴“村落共同体”。或有论者指出,“村落共同体”在现代社会能否继续存续并发挥社会团结作用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着社区共同体联结社会的可能性⑥,具体来说在现代社会,守卫“村落共同体”意味着走出“文化聚落共同体”的单一想象,激活“村落共同体”的当代职能——如经济协作、共同意识维护、社会互助等。特别是,村落共同体要在现代社会保持活力,不仅需要谋求社区内发展,更需要恰当地突破地理边界,通过谋求社区外联系以及社区外力量对社区介入而发展社区⑦。揆诸历史,“村落共同体”得以维系的基础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其一是社区中内生的互惠秩序,即莫斯所言的体现为礼物赠予—接收—反馈三个紧密关联的行为过程,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联结与社会团结⑧。特别是在流动性的背景下,互惠机制的存在与运作是村落共同体得以存续的重要基础⑨。其二则是以社区公共财力为依托,围绕着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与管理、社区合作以及社区公共意识培育和公共行为引导为核心的社区互动及其形成的秩序。这里,所谓乡村“社区公共财力”,指的是归属于村落成员共同所有的经济资源和资本,“社区公共财力”不仅是社区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物质基础,也对乡村社会秩序的维系和乡村治理风貌产生着直接的影响。集体主义价值认同同步形成并强化,有效推动了村庄集体经济、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⑩。从一个历史的长时段来看,中国传统社会中乡村基础秩序的维系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运转都是建立在对社区公共财力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安排基础之上的。费孝通先生提出中国传统社会的“双轨政治”特点[11],即正式的国家权力只延伸到县一级,在县以下则是经由乡村士绅进行治理,秦晖先生将这种学说的核心观点概括为“皇权不下县、县下皆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12]。社会史研究者进一步指出,宗族组织的作用发挥,实则依靠族田、祭田、义田等宗族层面的公共财力支撑,对族田、祭田、义田等社区公共财力的管理和使用,与传统社会的伦理结构紧密嵌套在一起。宋代以降,国家通过“旌表”和“议叙”政策对族田、义田给予了官方的肯定和支持,以充分发挥其“敬宗睦族”的作用[13]。另有论者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为宗族的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中国传统村落边界并不清晰,村民之间只是存在基于利益计算基础上的松散合作,而没有形成稳定的共同体意识。而地域性的社会体系则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具有实际意义的基本单元。如施坚雅提出“市场共同体”理论认为,作为社会体系,基层集市是农民熟人社会的边界,农户的劳务和资金需求一般在这里得到满足;基层市场构成了通婚圈的范围并与农民的娱乐活动有关[14]。杜赞奇则发现地方的“权力文化网络”,包括乡村市场、宗族、宗教和水利控制组织等。此外,亦有研究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都有其现实基础,传统村落往往是合作与冲突并存的状态。尽管存在着上述关于“村落共同体”性质的不同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宗族作为社区的基本单元,还是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基层秩序的载体,公共财力(资源)都是基层共同体,以及相应的伦理秩序、道德秩序运转和维系的重要基础。依此视角来观察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中国乡村基层社会的变迁则不难发现,作为乡村社区公共财力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在此过程中的式微,对“村落共同体”的衰败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还应看到,宏观经济社会变迁固然对传统的“村落共同体”结构与形式构成了否定性力量,但如何在一个新的基础上重构“村落共同体”,恰恰是新时期乡村社会治理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与经验命题。三、从找回“村落共同体”的视角理解再造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亦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指的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共同劳动,并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新中国成立以后,改造传统乡村经营体系和社会组织体系,重构国家与农民关系上升为国家建设(state-building)的重要内容。在经历了互助社、初级合作社、中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几个阶段以后,乡村社会逐步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社员共同参加劳动,参与分配。经历了“十年动乱”以后,旧有的人民公社体制难以适应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要求,随即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启了农村改革。改革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经历了若干阶段,各时期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来源颇有不同,但从总的趋势来看,集体经济式微是非常普遍的情形。农业部经管司2015年的一项统计资料显示,2014全部统计的58.4万个村中,有超过半数的村属于集体经济空白村,有接近77%的村集体经济无收入或集体经济收入小于5万元,其中中西部地区的贫困村中有接近八成属于集体经济“空壳村”[15]。前文已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经营形态重回“家户经济”的传统,但以乡村集体经济为表征的乡村社区公共财力建设并没有形成稳定的保障机制,遂导致乡村社区公共事务运行困难、社区凝聚力弱化,基层社会出现较为普遍的“涣散”景象,集中体现为在城乡构造急剧变动的时代背景下,乡村出现了“多重问题”并存的现象,如乡村社会的涣散无序、道德滑坡,乡村社区的分裂、冲突,以及乡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下降。从每一种具体问题来看,固然有各自的成因,但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整个村级治理体系难以提供一套稳定的秩序,规范村民的行为,实现社区的凝聚与和谐。社区是公共生活的基本单元,社区的公共财力决定了公共物品供给的能力和社区的福利水平,公共财力的经营、管理、使用和分配也是扩大社区参与的过程,围绕着公共财力的经营、管理、使用和分配,需要建立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形成相对完善的治理架构。就此而言,围绕着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不仅有助于直接改善社区的公共品供给能力,同时能够推动社区治理体系的优化。还应看到,在社区中集体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往往与社区秩序、社区和谐、社区文化等议题直接相关,合理分配和使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能够在涵养乡风民风、弘扬积极文化、引导村民合作、促进社区和谐方面发挥作用。此外,党的领导是办好农村事务的关键,但不少乡村村级组织薄弱涣散、凝聚力不强,甚至干群之间矛盾冲突较为突出,这直接影响到村里面各项工作的运行,在分裂与内耗中,错失各种发展机遇,由此亦影响群众对党的领导和国家政策的认同,不利于巩固执政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固然是一项需常抓不懈的重大任务,是涉及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多项工作内容的系统工程,但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则无疑是基层党建的重要抓手。有了集体经济,就能够做到群众身边事有人管、有人问,能够团结和带领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为老百姓办事就有了财力上的保障。四、如何再造集体经济:基于豫鲁两省的经验观察豫鲁两省地处中原,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相比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地区发展村集体经济面临着资源有限、基础薄弱等多重制约因素。这些地区既没有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的带动,也没有城乡接合部土地增值、租赁经济的优势,集体经济从哪里来?解答这一问题,可能是新时期再造乡村集体经济的关键。豫鲁两省的经验,为回答上述问题,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素材。结合实地调研,我们发现,时下重塑乡村集体经济,正迎来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期,体现为推动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乡村公共财力建设可以探索出多元化的实现路径,而这一过程中,应着力发挥好党委和政府的作用,注重顶层设计和相关政策安排。(一)构建促进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豫鲁两省各级党委、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将其视为关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执政之基的重大政治战略;视为关乎促进农村社区凝聚力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成长,以及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的发展战略;视为完善村级基层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作为新时代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板块,统筹布局、有力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力推进,各市县在组织领导方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共同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了分工明晰的责任体系,制定了相关激励制度,形成了促进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其一,推出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豫鲁两省各地加大政府财政支持,统筹安排农业供给侧改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等扶持农业生产类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大金融支持与税收优惠力度,积极争取商业银行配合,设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信贷资金,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村集体经济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其二,建立发展集体经济财政奖补制度,激励先进、带动后进。通过完善考核机制,树立集体经济发展的榜样标杆,提高基层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会每年评选一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集中进行表彰奖励,建立村干部促进集体增收劳动补偿制度,将村级集体增收情况与村干部待遇相挂钩,适当从集体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激励村干部。其三,为发展集体经济联结各类资源,提供智力支持。选聘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农业技术、了解市场需求、善于管理经营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组建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家顾问团,提供专家咨询、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信息推介等服务。(二)中西部地区农村的集体经济从哪里来在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豫鲁两省探索出多元化的实现形式。我们认为这些做法对于理解中西部地区重建乡村集体经济,夯实社区公共财力的思路与方法探索,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1)向农业产业化要集体经济。农业产业化是农业转型的必由之路,结合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利好,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不仅可以很好地解决“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效率困境,也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契机。山东青岛即墨、莱西、西海岸,菏泽定陶,德州乐陵、临邑等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合作社,集中流转村民土地,以部分土地入股龙头企业,不仅农民可以获得土地流转收益、享有定期分红,村集体也从中获得一定收入。一些地区依托特色资源,发展旅游产业,推动三产融合,探索发展村属企业或股份制经济形式,促进集体经济发展。(2)向乡村工业化要集体经济。随着中国发展模式的深度转型,乡村地区出现了“再工业化”的趋势。一方面,沿海地区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另一方面,乡村地区第二产业快速成长。山东省利用乡村“再工业化”契机,发展厂房租赁经济的形式,为壮大集体经济寻找思路。以菏泽鄄城县为例,鄄城“扶贫车间”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贫困村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作为“种子资金”,兴建“扶贫车间”,租赁给“扶贫车间企业”,获得租金收入充实到集体经济;同时“扶贫车间企业”上缴税收的乡镇留存,返还给村集体,加上“扶贫车间”的顶棚,覆盖上光伏板,发电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快速成长壮大。(3)向农村信息化要集体经济。“互联网+”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一轮的机遇,特别是“电商下乡”不仅拓展了农村地区农产品的市场空间,也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集体经济大有可为。菏泽曹县是闻名遐迩的淘宝县,大集镇以演出服饰专业淘宝镇著称,在推动电商发展过程中,政府积极推进各类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电商发展也为曹县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带来了机遇。随着当地电商企业发展、外来物流企业和配套企业入驻,对厂房租赁、劳务中介服务、技能服务的要求激增,曹县从这些需求入手,通过发展租赁经济、服务经济的形式,为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出新路子。(4)向新型城镇化要集体经济。随着农业产业化、乡村再工业化和农村信息化的发展,人口流动的趋势发生了变动,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人员选择就近就地就业,部分农村地区新型城镇化获得了成长空间,特别是在中心城区周边和小城镇。在易地移民搬迁社区、村改居社区,通过留存一定比例的集体土地,兴建物业、厂房,供租赁或发展经营实体,是拓展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又一重要方式。(5)向乡村沉睡资源要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是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依托,清理农村“三资”,挖掘乡村沉睡资源,是稳步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特别是一些乡村,“三资”长期被挤占、独占、挪用,不仅是集体资产的流失,也在群众中产生很坏的影响。通过清理农村“三资”可以为集体经济发展积蓄能量,同时有助于化解村内矛盾,增强基层组织公信力和凝聚力。同时,乡村地区普遍存在一些“沉睡资源”,如房前屋后的“边角地”,荒山、荒坡、荒地、荒滩、堰塘、废弃厂房、礼堂、校舍等,通过整理这些资源,能够厚植村集体资源。有了这些资源,借助市场化的运行方式,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经营主体,发展各类生产、经营、服务项目,就能够为集体经济找到源头活水。以山东德州为例,德州深入实施“村庄沉睡资源利用”工程,通过整体规划、多方投入、系统整合、规范利用、科学管理、合理分配,达到产业发展、集体壮大、群众增收、村庄美化、基层组织强健等多赢目标。从豫鲁两省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案例中,可以发现,时下我们正站在一个对于乡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时间节点上。一方面,自2003年以来,中央已陆续出台15个“一号文件”,助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另一方面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不仅农业高质量发展迎来了重大的战略机遇期,在此过程中,缜密设计、统筹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优化也面临着重大的机遇。豫鲁两省推动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恰恰是上述观点的有力印证。五、让集体经济服务于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值得注意的是,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发展,乡村社区公共财力有了基础和支撑,并不必然意味着乡村治理能力得到提升。恰恰是各地案例中,一些村集体经济快速成长,但缺乏有效管理,使用不透明不规范,在干群之间、村民之间引起了新的矛盾。换言之,通过再造集体经济形成的社区公共财力,不会自然而然地转化为“村落共同体”的凝聚力和认同感,恰恰是要通过管好用好集体经济,在推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完善与优化和治理能力提升的过程中找回“村落共同体”。还应看到,新时期“村落共同体”不同于传统社会以家族或地域性社会体系为载体的形态,而是需要置于现有行政区域架构之下,以行政村为单元,通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促进村民合作与村落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增强村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促进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的角度来理解。首先,用好社区公共财力,可以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进而巩固党的执政之基。集体经济作为重要的社区公共财力,为提升乡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引领能力、管理能力的有力支撑。有了社区公共财力的支撑,村级党组织为老百姓办事,就有了基础。正是在有效回应村民各种需要的过程中,老百姓增进了对基层党组织以及对村社区的认同。同时,在使用集体经济收入的过程中,通过规范决策程序和财务程序,可以有效促进党组织引领下的基层协商、基层自治不断巩固和完善,进而让集体经济收入成为服务群众的“红色基金”,为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发挥重要作用。其次,用好社区公共财力,可以有效促进乡风文明。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前文已述,知识界广泛认同族田、祭田、义田等社区公共资源(财力)在引导宗族成员“敬宗睦族”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恰恰是以社区公共财力为支撑,共同体的意识、认同与秩序得以维持,对其成员的行为起到了有效的激励与引导。在豫鲁两省的调查中,我们看到,很多有了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在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方面,非常注重对村民孝善、重教、自强、诚信、友爱、互助等美德的激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效促进了乡风文明建设。再次,用好社区公共财力,可以助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有了集体经济,村民会更加关心村集体事务,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维护好、使用好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村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基层民主得到弘扬,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河南省在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方面,严格执行“村财乡管村用”,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办法规范各类开支,发挥村级扶贫理事会、红白事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和主体性,有力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的完善。六、总结与讨论“村落共同体”的有效运转与维系取决于众多因素,但毫无疑问的是,乡村社区公共财力的规模及其管理和使用,对于乡村社会秩序的维系、乡村治理风貌,以及“村落共同体”的重塑产生着直接的影响。依此视角看待近年中央、各地对发展集体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便不难发现,新时期重塑集体经济的努力,应置于以夯实社区公共财力为突破口,找回“村落共同体”的知识命题中认识。豫鲁两省的经验表明,在乡村新一轮改革与发展的浪潮中,乡村经济社会构造整体性重整迎来了难得的机遇。借助有利的发展机遇,因地制宜地谋划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便能够寻找到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在地化路径”。更为重要的是,着力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还应着眼于以集体经济作为社区公共财力的依托,培育社区的公共意识、公共合作、公共精神与公共文化,继而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还应看到,让“村落共同体”运转起来,是新时期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乡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路径。注释:①相关论述,最早出现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该报告指出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②例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的脱贫攻坚战中,关于贫困村的识别和贫困村退出对村集体经济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又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2015年印发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都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论述等。③⑨卢成仁:《流动中村落共同体何以维系——一个中缅边境村落的流动与互惠行为研究》,《社会学研究》2015年第1期。④贺雪峰:《乡村治理40年》,《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⑤田毅鹏、吕方:《社会原子化:理论谱系与问题表达》,《天津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⑥⑦毛丹:《村落共同体的当代命运:四个观察维度》,《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1期。⑧马塞尔·莫斯:《礼物:古式社会中的交换形式与理由》,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⑩徐晓军、孙权:《集体化村庄: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治理的内在逻辑与有效路径——基于西藏D村脱贫经验的考察》,《河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11]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5—293页。[12]秦晖:《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载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1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页。[13]李文治:《明代宗族制的体现形式及其基层政权作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冯尔康:《清代宗族制的特点》,《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第3期;曹凤祥:《论明代族田》,《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6期;王志龙:《倡导、激励和保护:清政府的族田政策》,《江海学刊》2014年第6期。[14]李国庆:《关于中国村落共同体的论战——以“戒能—平野论战”为核心》,《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蔡磊:《中国传统村落共同体研究》,《学术界》2016年第7期。[15]农业部经管司:《全国2014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支情况——2014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之四》,


文章来源:《中国集体经济》 网址: http://www.zgjtjjzzs.cn/qikandaodu/2020/0710/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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