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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集体家底已基本摸清 账面资产达6.5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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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管好用好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已列入《数字农
“管好用好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已列入《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接下来将抓紧做好系统开发建设等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把清产核资的成果巩固好、利用好、发展好。
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这是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后又一项重大农村改革。
李国祥强调,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要通过构建合理的产权结构,并充分发挥其优势和效能,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推动资产管理有序,经营有效,收益可持续,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动能。
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全国已先后组织开展四批改革试点,指导各地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规范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折股量化资产、建立健全组织、办理登记赋码等工作。据了解,截至2019年底,中央试点单位包括15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市、区),各级试点单位覆盖全国80%左右的县。今年3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商请13个非整省试点省份全面推开改革(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至此,改革试点实现省级全覆盖。
目前,全国已有超过41万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成员超过6亿人。一些基层干部感慨,改革把集体家底摸清了,把谁是成员搞清楚了,把集体和农民的关系理清楚了,农民手里的“红本本”变成了“红票票”,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相关村(组)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提升。同时,指导地方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方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文章来源:《中国集体经济》 网址: http://www.zgjtjjzzs.cn/zonghexinwen/2020/0714/384.html